![]()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行政 > 正文 |
师宗县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2017-06-30 09:46:39 来源: |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律师队伍、法律援助队伍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任务,把队伍教育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深入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上下功夫,在社会弱势群体维权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延伸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触角,大力开展公证事务、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解答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务实的作风,进取的意识,关口前移,警力下沉,主动担当,破解工作难题,积极主动作为,落实便民措施,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基层维稳防线进一步筑牢。 一、2017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筑牢基层维稳防线。 一是 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村民小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在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与接边地区建立完善联防联调组织机构,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组织网络。同时积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对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实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合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各乡(镇、街道)的具体实际,着力狠抓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采取聘请法官、律师、行业专家就《人民调解法》、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司法解释、部颁规章、行业纠纷的调解技能、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调解程序与原则以及调解技巧等相关调解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促使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更加全面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熟悉使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同时,强化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练兵活动,通过对调解协议文书制作质量、调解质量和效果进行评比,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三是本着源头预防、教育疏导、有效化解、防控反复的原则,结合师宗的具体实际,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研判、进村入户排查、来信来访接待、依法疏导调处、督促协议履行、入户回访反馈等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坚决从源头在基层有效预防和妥善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四是把预防在先、防重于调、调防并举和“德为先、和为贵、礼为上”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当中,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收集分析研判各地不同时期矛盾纠纷发生动态,分阶段做好动态分析预测,在防字上下功夫,在调字上做文章,随时掌握动态,发现规律,辨明因果,引导矛盾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减少摩擦,消除隔阂,依法依德依理把问题消化在初始阶段,真正做到苗头早发现,情况早掌握,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五是根据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变化规律、性质属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注重规范与疏导、排查与调处相结合,着力在调处的方式方法和策略上下功夫。坚持“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机制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工作原则,因事而异,因势利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辨明矛盾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地方民风习俗,教育与疏导、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采取进村入户调解、田间地头调解、庭式调解、庭前调解、诉前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调解手段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消化在萌芽状态。对于情况复杂、调解难度大、多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做好教育疏导,事态缓和,消除不良思想情绪,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另一方面引导其通过诉讼渠道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对已调矛盾纠纷进行回访反馈,督促协议履行,防止已调矛盾纠纷再次出现反复引发新的矛盾问题。2017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1548 件,调处成功 1532 件,调处成功率达 98.9 %。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 7 件 14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 件 79 人次,防止聚众上访 14 件 124 次,防止群体性械斗 6 件 97 人次。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民众守法观念。 一是认真落实师宗县“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2017年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在抓好国家公职人员网上学法的基础上,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法制讲座、流动宣传、散发资料、咨询解答等多种不同形式加大对广大民众生产生活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新近颁布出台国家政策法律以及新修完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二是突出宣传教育重点。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对涉及“三农”、劳动就业、殡葬改革、非法集资、违章建筑、私下买卖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三是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工作机制,出台了《师宗县“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各行政执法主体立足部门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对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四是对拟提拔任用的乡科级干部实行任前法律法规考试,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五是针对农民工、师宗籍外出务工人员和外地流入师宗务工人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法治观念淡薄的实际情况,采取走进企业、深入工地现场和农民工聚集地集中开展法治讲座、印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摆放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就劳务用工、安全生产、薪资酬劳、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同时,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六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调处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邻里纷争、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挪田占埂等民间纠纷时,组织当地群众现场旁听,讲解现行国家政策法律,用事实就地说法,调处一件教育一村,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合法权益;七是抓好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创建师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入课堂。同时,根据中小学生各年龄段的知识结构、受教育程度,以橱窗、展板、印发法治宣传材料、上法治课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自觉养成遵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八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师宗实际,把新近颁布和新修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图说、案例、法条、漫画、图文等形式在县城、部分乡(镇、街道)显眼墙体绘制打造法治宣传文化长廊,让群众在闲暇之余一目了然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九是以《政法视讯》、《法影现说》电视普法栏目为平台载体,政法、广电部门联动对接,搜集整理包装身边典型案例素材,把大量生动详实的具体事例融入到生硬难懂的法律条款当中,以案例再现、讲解法条、剖析法理、辨明事实、还原真相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同时聘请律师、知名人士、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案例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通过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扎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 (三)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源头防止重新犯罪。一抓脱管漏管。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把报到登记、入矫宣告、日常管理、解除矫正等每个环节,严格要求服刑人员必须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进行视频录像,汇报当月活动情况、思想状况及遵纪守法情况,司法所确保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见人见面,杜绝脱管、漏管;二抓违法违规。严格执行刑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落实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度考核等管理制度,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服刑人员,按《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达到撤销缓刑条件的及时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三抓预防重新犯罪。强化矫正管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对严管对象必须全面掌握家庭情况、性格特征、主要社会关系、活动轨迹等,采取重点教育、个别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严控重新犯罪发生。四抓责任追究。明确责权,用制度管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16人,累计解除服刑人员917人,收监37人,发放警告245人次,现有社区服刑人员462人。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始终把服务民生、沟通社会、证明事实、监督法治结合起来,坚持诚信、热情、便民的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公证事项办理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提供所需材料及收费标准,在提高公证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证水平,把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民生保障作为公证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服务百姓民生、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证事项搞好服务工作,主动介入全县重大改革和经济活动,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提供全方位公证服务。在办理公证程序方面,从审查、受理情况入手,注重抓好公证文书的准确性、规范性、谈话记录表达性、证据法律适用和档案归档的及时性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同时加大对公证质量监控落实的力度,严格依法对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所申办的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或民事行为合法有效。2017年以来师宗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20件;二是认真贯彻《律师法》,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教育,坚持畅通诉求渠道、服务百姓民生、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对群众反映诉求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本着法律至上、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调查核实法律服务事项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和事实真相,对照法条,锁定证据,不偏不倚,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辨明观点,把依法执业、重实事、讲证据、热情服务贯穿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当中,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我们身边。同时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参与调处化解各类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为矛盾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讲解政策、普及法律、解释法条、辨明因果、剖析利弊,帮助矛盾双方在法律框架内找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引导矛盾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处理问题,化干戈为玉帛,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反映诉求,按照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和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当面解答,优先受理,发挥法律济贫解困的社会救助功能,保障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7年以来,文笔等四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67件,民事诉讼代理132件,行政诉讼代理7件;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政策法治宣传,落实决不允许让社会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精准扶贫的相互衔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教育,紧紧围绕社会弱势群体的反映诉求、民生保障和维权事项,把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家庭、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农民工、下岗职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拓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延伸法律援助触角,主动适应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推行电话申请、先行预约、上门受理等便民服务举措,加强“绿色通道”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集服务、协调、联动职能于一体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同时,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和执业律师的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2017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9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119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0件,解答法律咨询597人次;四是始终把法律服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民间纠纷、依法表达诉求、伸张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执业纪律、行业自律和规范执法教育,恪守法律服务良好职业操守,按照依法维权、公正执法、诚信执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诉求,把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拓展法律服务范畴,延伸法律服务空间,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的法治思维方式,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贯穿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当中,做到依法依规为政府分忧,真心真情为百姓解难,积极主动当好当地党委政府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做好百姓依法维权代言人。同时,把社会弱势群体维权作为自身职责所在,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畅通维权救助渠道,对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和社会弱势群体申请办理的维权事项,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法律解答和情绪疏导,另一方面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115家,代理诉讼事务33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0件,调解纠纷33件,解答法律咨询714人次。 (五)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履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重点围绕现行政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进行集中学习,努力使司法行政队伍的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按要求落实了副科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定了师宗县司法行政队伍“六不准”、“六禁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沟通和意见交换,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变动、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四是认真执行和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使司法行政队伍的服务意识、履职水平和纪律作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滞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不明确,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不力,导致执行主体的权责利不清,社区刑罚执行与刑法配套改革不相匹配。 (二)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难以适应现实工作开展需要。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3人,10个司法所中有8个是1人所,刑罚执行主体难予落实。 (三)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要求,在市、县、乡(镇、街道)、村建立四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目前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严重影响和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丹凤、漾月两个司法所目前还没有独立的司法业务办公用房,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农村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重点对象,以“三农”、劳动就业、殡葬改革、非法集资、违章建筑、私下买卖土地等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双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按计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调解网络,加强和拓展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农村产权、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接边地区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调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排查矛盾纠纷,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案件稳中有升,调解成功率保持高位,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度,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水平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少、经费不足和监管手段不强、教育矫治不到位等困难和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升级改造社区矫正指挥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全员定位,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音视频全程可追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基地化,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收监执行、请销假、定期报到(汇报)等管理制度,使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受教育。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刑释人员正常回归社会。 (四)加强司法所标准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丹凤、漾月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大力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请示报告,争取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配齐配强法律服务人员,落实经费保障。2017年完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大同、龙庆、彩云、雄壁的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以及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做到应援尽援,服务民生。 (五)加强公证律师机构和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巩固提升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开展公证质量评查,防止公证质量事故。 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融入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事业,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依法治县发挥积极作用。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纯洁司法行政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六条禁止”性规定》,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预防、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经常性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自觉遵循和严格执行执业纪律规范要求,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源头防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师宗县司法局 2017年6月21日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