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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 相煎皆因利 |
2017-08-23 15:23:34 来源: |
近日,师宗法院审结一起同胞兄弟因土地分配问题引起的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判决弟弟耿某给付哥哥耿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112元。 原告耿某某与被告耿某系胞兄弟。双方因为老人的养老田分配问题一直有意见。2017年3月10日下午,弟弟耿某开车经过本村路口时,看见哥哥耿某某组织人正在双方争议的土地上建房,一时气愤,跑过去就骂施工人员,耿某某听见后,拿了一把斧子走过去威胁耿某,旁边的人见状将斧子抢过去,兄弟两个扭打在一起,后被群众劝开。2017年3月11日晚,因为头天打架的事,耿某气不过,直接跑到哥哥耿某某家去质问其关于土地归谁使用的问题,双方又再次激烈争吵并发生撕打。撕打过程中,哥哥耿某某受伤,后住入师宗现代医院治疗,经诊断为:1.颅脑损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14天,用去医疗费5533.93元,鉴定机构鉴定耿某某的伤为轻微伤,用去鉴定费6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耿某与耿某某系同胞兄弟,因土地问题发生争议,应寻找正确的解决途径。但双方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均缺乏冷静克制的态度。2017年3月10日双方就发生过扭打,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第二天仍不吸取教训,耿某又主动去找更某某,双方又撕扯,并造成耿某某受伤的后果。综合全案来看,2017年3月10日下午打架的事情应为本案发生的起因,耿某某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有一定的过错。从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析,耿某某自己应承担30%的责任,耿某应承担70%的责任。故作出以上判决。目前该案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已进入执行程序。 据悉,双方因土地问题已提起了民事诉讼。近几年,农村因养老田分配问题产生的诉讼逐渐增多。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绝户”后的的承包地如何分配,如何收回,应作为一个保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稳定的问题重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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